南京人才居住证副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保指南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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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居住证副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保指南
根据《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宁人社[2015]28号),南京人才居住证副证持有人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方面,享有与本市市民相同的权益。
一、参保缴费时间
11月1日-12月25日
二、参保渠道
携带南京人才居住证副证至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三、缴费渠道
(一)网上缴费渠道
1、通过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2、通过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3、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模块
(二)线下缴费渠道
1、银行柜台实时缴费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高淳区参保人还可通过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缴费;溧水区参保人还可通过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缴费。
(二)银行代扣代缴
参保人还可以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名单同上)进行代扣代缴,按照规定的时间及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四、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表 单位:元
人员类别 | 筹资标准 | 财政补助 | 个人缴费 |
老年居民 | 1680 | 1250 | 430 |
其他居民 | 1680 | 1170 | 510 |
学生儿童 | 1360 | 1140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