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系统→盖章,返回办理结果。
三、办理要点
1.根据《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以及灵活就业的,应当办理就业登记。
2.参保时间应与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相一致,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应当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如在其他统筹区已参保,须提供当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经办表单
《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
五、申请材料
1.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之一。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保,提供《事业单位进人凭证》、《工资关系证明信存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除外)。
南京市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区划名称 | 地 址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 | 210017 | 86590931 |
玄武区 | 珠江路275号 | 210008 | 83369104 |
秦淮区 | 中华路505号 | 210006 | 52852015 |
原白下区 | 苜蓿园大街112号 | 210007 | 84251210 |
建邺区 | 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西大厅 | 210019 | 86468868 |
鼓楼区 | 虎踞路49号 | 210029 | 68731233 |
栖霞区 | 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 | 210046 | 85391392 |
雨花台区 | 雨花东路1号 | 210012 | 52883440 |
江宁区 | 杨家圩路2号 | 211100 | 69977100 |
浦口区 |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 | 211800 | 58153798 |
六合区 |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三楼 | 211500 | 57122649 |
溧水区 | 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B2区 | 211200 | 57236222 |
高淳区 | 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市民中心 | 211300 | 57311616 |
江北新区(高新) | 高新区丽景路2号 | 211500 | 5846625 |
江北新区 | 江北新区七里桥北路6号1号楼一楼 | 210047 | 68715016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港开发区兴智路10号 | 210046 | 85775012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025-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nan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