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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L签证者申请延期须知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来源: 浏览:141 次

L(旅游)签证者申请签证延期须知

一、申请条件:

L签证来华旅游观光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半年以内2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照片;

4、旅行计划行程安排或旅行社证明函件。

5、提供在华旅游费用资金担保证明(一天100美金现金出示或相应金额银行存款证明)。

注:1、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六仅受理申请材料)

办证地址:南京市白下路173号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提交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南京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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