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须知
持Z字签证入境,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申请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或复印件;
3、提交江苏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的原件(年满18周岁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居留许可者提供)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39号;
4、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5、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半年内白色底);
6、提交单位的申请公函 ,需盖单位公章,抬头注明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内需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单位职务,申请居留许可时限);
7、提交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学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提交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为卡式,需用手机扫描卡片右下角二维码,将扫描显示内容打印出来,加盖公司公章;
9、首次来办理的单位需提交单位简介(从未在此办理过任何外国人签证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固定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公司代办需以公司名义提交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本人需到场。
注:1,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将予以撤销受理。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资料提交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